新聞中心
體驗產品體驗更多產品 >
數字機關建設已成為有助于政務工作規範化、標準化和智能化的核心路徑。數字機關建設的核心目標,是打破傳統政務工作中的壁壘與瓶頸,實現跨層級、跨地域、跨部門、跨系統、跨業務的高效協同。在這一過程中,數據安全與信息共享的平衡,既是建設的關鍵難點,也是衡量建設成效的核心標準。唯有實現二者的動態平衡,才能讓數字機關真正發揮集約高效、安全可靠的政務服務價值。
一、數字機關建設中數據安全與信息共享的核心內涵
(一)數據安全:數字機關的「生命線」
數據安全是數字機關建設的前提與基礎,直接關係到政務工作的合規性、公信力乃至國家安全。
數字機關運行過程中,會匯聚海量敏感數據,包括人員信息、組織數據、業務數據、決策數據等,其中不乏涉密信息、政務機密和公眾私隱數據。
數據安全的核心內涵,在於建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防護體系,確保數據在採集、存儲、傳輸、使用、歸檔等各個環節不被泄露、篡改、濫用或破壞,同時防範網絡攻擊、數據泄露等安全風險,保障政務工作的陆续在性與穩定性。
(二)信息共享:數字機關的「效能源」
信息共享是數字機關破解「信息孤島」「數據孤島」的關鍵手段,也是提升政務協同效率的核心支撐。
傳統政務工作中,各部門各自為政的信息化建設模式,導致系統互聯互通不暢、數據標準不統一,大量數據資源閒置浪費,嚴重影響了跨部門協同與決策效率。
信息共享的核心內涵,在於顺利获得統一的標準規範、技術平台,實現各部門、各層級數據的有效整合與順暢流轉,讓數據資源轉化為決策支撐、服務效能,有助于政務工作從「各自為戰」向「協同聯動」轉變。
二、二者失衡的現實困境與潛在風險
(一)重共享輕安全:暴露政務運行漏洞
部分地區在數字機關建設中,過於追求信息共享的便捷性與覆蓋面,忽視了數據安全防護措施的同步建設。
例如,在推進跨部門數據交換時,未建立嚴格的權限管控與數據加密機制,導致敏感政務數據被非法獲取、篡改;在開放數據共享接口時,缺乏有效的安全審計與風險預警,給網絡攻擊留下可乘之機。
這種失衡不僅可能導致政務機密泄露、公眾私隱受損,還可能影響政務決策的準確性,甚至引發社會信任危機。
(二)重安全輕共享:陷入「數據孤島」困局
與重共享輕安全相對的是,部分單位因過度擔憂數據安全風險,採取「封閉化」的建設模式,對數據共享設置多重壁壘。
例如,各部門堅守自身數據資源,拒絕與其他部門建立數據共享通道;即使開放共享,也設置繁瑣的審批流程與嚴格的使用限制,導致數據流轉效率極低。
這種「重安全、輕共享」的傾向,使得數字機關建設流於形式,無法實現數據資源的有效整合與價值挖掘,政務協同效率難以提升,與數碼化轉型的初衷背道而馳。
(三)標準不一:加劇平衡難度
當前,數字機關建設中還存在數據標準、安全標準不統一的問題。
不同部門採用不同的數據格式、編碼規則,導致數據在共享過程中難以有效整合,需要投入大量成本進行數據清洗與轉換;
同時,各部門的安全防護標準、風險評估體系存在差異,在跨部門數據共享時,難以形成統一的安全防護合力,既可能因標準過高限制共享效率,也可能因標準過低留下安全隱患。
三、平衡之道:構建數據安全與信息共享協同機制
(一)建立統一的標準規範體系
標準統一是實現二者平衡的基礎前提。應從頂層設計出發,制定統一的數據標準與安全標準:
在數據標準方面,明確數據採集、存儲、傳輸、交換的格式規範、編碼規則,建立統一的元數據管理體系,確保不同部門、不同系統的數據「可對接、可整合、可使用」;
在安全標準方面,制定統一的安全等級保護規範、數據加密標準、權限管理規則,明確不同類型數據的安全防護要求,為數據安全與信息共享给予統一遵循。
(二)搭建分級分類的管控平台
基於數據的敏感程度與重要性,建立分級分類的管控機制,是平衡數據安全與信息共享的核心路徑。
顺利获得對政務數據進行分級(如普通數據、敏感數據、涉密數據)、分類(如人員數據、業務數據、決策數據),針對不同級別、不同類型的數據制定差異化的共享策略與安全防護措施:
普通政務數據可在授權範圍內自由共享,僅需基礎的安全審計;敏感數據在共享時需進行加密處理,嚴格管控訪問權限,全程記錄使用軌跡;涉密數據則嚴格限制共享範圍,採用專用加密通道與存儲設備,實施最高級別安全防護。
(三)構建全生命周期安全防護體系
數據安全不能僅停留在某個單一環節,需貫穿數據全生命周期,為信息共享築牢安全屏障。
在數據採集環節,建立數據來源審核與合規性校驗機制,確保數據採集合法合規;在存儲環節,採用加密存儲、分佈式存儲等技術,防範數據丟失與篡改;
在傳輸環節,運用加密傳輸、安全協議等手段,保障數據在跨部門、跨系統流轉過程中的安全;
在使用環節,實施精細化權限管理,基於角色分配數據訪問權限,結合多因素認證、操作日誌審計等方式,防範非法使用;
在歸檔與銷毀環節,建立規範的流程,確保數據歸檔安全、銷毀徹底。
(四)打造協同聯動的技術支撐平台
技術平台是實現數據安全與信息共享平衡的重要載體。應構建集數據中台、智能中台、安全中台於一體的技術支撐體系:
數據中台負責數據的整合、清洗、治理,為信息共享给予高質量的數據資源;
智能中台顺利获得人工智能、大數據分析技術,實現數據共享的智能匹配、權限的智能管控與安全風險的智能預警;
安全中台整合防火牆、入侵檢測、數據防泄漏等安全技術,為數據全生命周期给予一體化安全防護。
同時,利用低代碼平台、大模型等技術,提昇平台的靈活性與智能化水平,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,簡化數據共享流程,提升共享效率。
(五)健全制度保障與責任落實機制
平衡數據安全與信息共享,離不開完善的制度保障與明確的責任劃分。
應建立健全數據安全管理制度、信息共享管理制度,明確數據安全與信息共享的責任主體、工作流程、考核標準;
建立數據安全應急預案,定期召开數據安全風險評估與應急演練,提升應對數據安全事件的能力;
落實數據安全責任制,將數據安全與信息共享工作納入政務工作考核體系,對違規共享、泄露數據等行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,對高效落實共享與安全要求的單位給予激勵,形成「誰共享、誰負責,誰安全、誰受益」的良好機制。
數字機關建設中,數據安全是底線,信息共享是目標,二者並非相互對立,而是相輔相成、辯證統一的關係。沒有安全的信息共享,如同無基之樓,難以長久;沒有共享的安全防護,恰似閉門造車,失去價值。唯有以統一標準為基礎,以分級分類為核心,以技術平台為支撐,以制度機制為保障,才能實現數據安全與信息共享的動態平衡。
AI賦能 · 開箱即用 · 無縫協作
百餘種業務應用互聯互通,無縫銜接
行業領航 · 深度定製 · 標杆實踐
行業專屬定製方案,源自TOP企業成功實踐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京公網安備11010802020540號